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问题详解
1.正常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的借款利息自行承担。毕业后第三年起,应按年偿还本金,每年需偿还的本金按等额本金方式计算,具体数额及还款结果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www.csls.cdb.com.cn)。
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最后一年的还款日为当年9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借款人需提前5天将还款资金存入指定账户。
2.提前还款
①时间:目前,除了11月份系统进行年度结息期间不能提前还款,其他各月学生均可以提前还款。每年1月至10月、12月的10日前,借款人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前往县级资助中心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偿还一个或多个合同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②利息计算: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如当月10日之后申请将视作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下月20日。
③还款:当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存入个人账户中进行还款。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3.逾期还款
除11月外,每月20日前都可进行逾期贷款还款。自付本息后,如当年12月20未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并自12月21日起产生罚息,逾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止还款当月20日的罚息。具体金额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由于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人的贷款、还款记录均会进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如有违约,会影响学生的诚信记录,今后在办理信用卡、房贷、车贷等各类贷款时也会有不良影响。因此,学生必须重视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问题,以免对未来工作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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