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3-18 03:20 点击次数:156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台新规。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公布了《关于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落实《关于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两个文件,对本市的公积金受理标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并开始实施。要求1一、新受理的个人贷款业务的借款申请人属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应按照以下要求办理:(一)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二)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70%。2二、新受理的个人贷款业务的借款申请人属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按照以下要求办理:(一)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二)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不得向购买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三)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四)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50%。3三、对于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属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受理其个人贷款申请。4四、借款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借款申请人责任,停止发放个人贷款,记入个人信用信息记录。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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